湖北新明珠綠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清潔生產審核公示
為切實改善公司的生產運營情況,提升公司經濟效益,減少污染物排放,同時結合公司的發展需要,我公司自2022年6月開始全面啟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,并委托湖北方道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審核工作進行技術方法指導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、《清潔生產審核辦法》的要求,現向公眾公示我公司審核前企業基本情況和產污排污狀況,請社會各界對我公司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情況進行監督。
一、企業基本情況
1.企業名稱:湖北新明珠綠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
2.法人代表:葉永鍵
3.企業所在地址:浠水縣蘭溪鎮陶瓷產業園內(鲇魚尾村)
4.企業生產規模:現有3條生產線,年產量為3000萬m2,主要產品為輕薄型(由厚度為6-12mm的高端陶瓷巖板、全拋釉磚等新型建筑材料(以全拋釉磚為主)。
5.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及能源消耗情況:


本項目使用低揮發性陶瓷墨水,不含重金屬及其他有毒成分,不屬于危險品;陶瓷原料中溫砂、混合坭等,不含重金屬等有毒害物質。煤粉、原煤含汞;色料、釉料含有鎳、鉛、鎘、汞、鉻、砷等重金屬。
色釉料:色釉料成分主要是以石英、長石、硼砂、黏土等為原料制成的物質,涂在瓷器、陶器的表面,燒制成有玻璃光澤的涂層,色釉料成分組成如下。


6.能耗情況
2021年實際綜合能耗為6.24 kgce/m2,低于《GB21252-2013 建筑衛生陶瓷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》綜合能耗限定值7.8kgce/m2。
二、審核前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情況
1.廢水:
項目廢水包括生產廢水、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。已設置450m3初期雨水池一座,主要收集煤氣發生站、煤倉、原料車間區域初期雨水,初期雨水經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產,節約新鮮水消耗。球磨施釉生產廢水、拋光磨邊生產廢水含有微量重金屬。
(1)項目采取“生產廢水循環利用”的預防技術及絮凝沉淀處理技術,治理后回用,可不外排。
①煤氣站冷卻廢水、壓機液壓系統冷卻廢水為高溫廢水,經分別沉淀及冷卻后直接循環使用;
②酚水主要污染物為COD、揮發酚、石油類、可溴化物等,經收集后回用于水煤漿制備;
③球磨機加工清洗廢水、除鐵設施清洗廢水、設備及車間清洗廢水、洗車廢水主要污染物為SS,經“混凝+沉淀”處理后進入球磨加工循環使用;球磨施釉生產廢水出口的各項污染物最大日平均濃度分別為:pH測定范圍值為7.56~7.91、SS為18mg/L、色度為4(稀釋倍數)、CODcr為22mg/L、氨氮為0.025Lmg/L(未檢出)、硫酸鹽為190mg/L、氯離子為143mg/L、石油類為0.63mg/L、均達到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》(GB11923-2005)標準。總鉛為0.2Lmg/L(未檢出)、總鎘為0.05Lmg/L(未檢出)、總鎳為0.05Lmg/L(未檢出)、總鉻為0.05Lmg/L(未檢出)、總鈷為0.002Lmg/L(未檢出)、總鈹為3×10-4Lmg/L(未檢出),均達到《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5464-2010,2014年修訂)表2車間設施廢水排放口標準。
④色釉料球磨加工清洗廢水、施釉線清洗廢水、磨邊拋光廢水主要污染物為SS,經“混凝+沉淀”處理后進入磨邊拋光循環使用;拋光磨邊生產廢水出口的各項污染物最大日平均濃度分別為:pH測定范圍值為7.36~7.76、SS為15mg/L、CODcr為22mg/L、色度為4(稀釋倍數)、氨氮為0.025Lmg/L、硫酸鹽為47mg/L、氯離子為194mg/L、石油類為0.67mg/L,均達到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》(GB11923-2005)標準。總鉛為0.2Lmg/L(未檢出)、總鎘為0.05Lmg/L(未檢出)、總鎳為0.05Lmg/L(未檢出)、總鉻為0.05Lmg/L(未檢出)、總鈷為0.002Lmg/L(未檢出)、總鈹為3×10-4Lmg/L(未檢出),均達到《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5464-2010,2014年修訂)表2車間設施廢水排放口標準。
⑤脫硫廢水主要污染物為pH、SS,經沉淀處理并調整pH值后循環使用。
(2)生活污水排放量為96m3/d,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為COD、BOD5、氨氮、SS、動植物油等,使用一體化生化處理設施進行處理達到《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5464-2010,2014年修訂)間接排放標準后,排往市政污水管網到蘭溪鎮陶瓷產業園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達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8918-2002)一級A標準后,經袁家湖最后排入長江。
2.廢氣:
有組織廢氣主要為噴霧干燥塔廢氣、輥道窯廢氣、成型廢氣,主要污染物為SO2、NOx和顆粒物、氟化物、氯化物。輥道窯廢氣含有鎳及其化合物、鉛及其化合物、鎘及其化合物、汞、總Cr和砷。噴霧干燥塔廢氣含有汞。
(1)全廠共5座噴霧干燥塔(4用1備),共2根35m高排氣筒,采取SNCR脫硝+布袋除塵+石灰石石膏法脫硫裝置處理后排放。污染物排放濃度控制在顆粒物20mg/m3、SO215mg/m3、NO290mg/m3,低于《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5464-2010,2014年修訂)規定的限值。
(2)輥道窯尾氣通過石灰石石膏脫硫+二級濕法除塵裝置處理達標后通過1根38m高排氣筒排放。污染物排放濃度控制在顆粒物20mg/m3、NO280mg/m3、氟化物0.15mg/m3、氯化物2.0mg/m3,SO213.33mg/m3,低于《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5464-2010,2014年修訂)規定的限值。
(3)壓機成型經布袋除塵后通過2根15m高排氣筒排放,廢氣量分別為16萬m3/h、8萬m3/h,顆粒物排放濃度控制在15mg/m3。
(4)噴墨及烘干工序產生的TVOC通過收集后全部引入輥道窯中燃燒。
(5)無組織廢氣主要為原料制漿車間、煤倉、煤氣發生站、交通運輸揚塵等,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、CO、H2S、揮發酚。主要通過灑水降塵、圍擋措施等。
3.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情況
煤焦油(HW11)、酚水(HW39)等分別暫存在煤焦油池(776m3)、酚水池(1330m3),其它危廢暫存于廠區內100m2危廢暫存間,酚水回用于制作水煤漿,煤焦油、廢礦物油(HW08)、廢石棉(HW36)、廢包裝容器(HW49)、廢鉛蓄電池(HW31)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。暫存煤焦油的焦油池為鋼筋混凝土防滲密閉池,最大可儲存 3 個月的焦油產生量。

4.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情況
分區防控:廠區應劃分污染區,污染區分為重點污染區、一般污染區和簡單防滲區。重點及特殊污染區的防滲設計滿足《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》(GB50108-2001)、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7-2001 及2013 修改單)。
污染監控:設置的1 個地下水跟蹤監測井,按照跟蹤監測計劃定期進行監控,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措施。
應急響應:運行期嚴格管理,加強巡檢,及時發現污染物泄漏;一旦出現泄漏應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及時處理,定期檢查檢修設備,將污染物泄漏的環境風險事故發生概率降到最低。
項目運營期間可能產生一定的風險影響,環評提出了風險防范措施、應急要求、應急預案等多方面的應急措施,以達到控制、消減、防止各項危險物質進入環境。
三、聯系人及聯系方式
審核企業:湖北新明珠綠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
聯系人:楊俊
聯系電話:15391613833
咨詢單位:湖北方道環保科技有限公司
聯系人:占強
聯系電話:0713-8363683